有害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和报警值设定
日期:2022-04-29
编辑:未知
浏览:1415
气体探测器是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设备,使用气体探测器检测有毒有害环境需了解探测器相关的测量范围和报警值设定。具体如下:
一、石油化工行业关注的有毒气体范围
石油化工行业的有毒气体检测系统实施主要以现行GB/T50493-2019为依据,本标准的有毒气体或蒸气范围包括:
(1)《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的气体或蒸气。
(2)现行GB30000.1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中急性毒性危害类别为1类及2类的急性有毒气体。
(3)现行GBZ/T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中列出的有毒气体。
(4)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中列出的有毒气体。
GB/T50493-2019主要关注的对象为二级释放源的剧毒、高毒和部分致癌性气体或蒸气。上述(1)(3)(4)列出了物质,而(2)与GHS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一致,定义和量化了经口服、经皮肤、经吸入接触分成5个类别。
二、有毒气体探测器测量范围及报警设定值
2.1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不会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
2.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2.1.2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2.1.3最高容许浓度 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2.2直接致害浓度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or health concentration,IDLH
在工作地点,环境中空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某种危险水平,如可致命或永久损害健康,或使人立即丧失逃生能力。
2.3测量范围和报警设定值依据
2.3.1测量范围应为0~3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无法满足时,可为0~30%IDLH;环境氧气可为0~25%VOL。
2.3.2一级报警值应≤100%OEL,二级报警值应≤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无法满足时,一级报警值应≤5%IDLH,二级报警值应≤10%IDLH。环境欠氧≤19.5%VOL,过氧≥23.5%VOL。
2.3.3上述OEL值应按MAC、PC-TWA、PC-STEL优先顺序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