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斯柯森 > 行业新闻

便携式、固定式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管理标准规范

2021-05-12来源:www.skesen.com

 

 斯柯森整理了4项便携式、规定式的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器的设置管理标准规范:
 
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设备的选择等。



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可燃液体、高挥发性液体、爆炸下限、释放源、重于空气的气体或蒸气(相对密度大于1.2)、轻于空气的气体或蒸气(相对密度小于0.8),自然通风环境、机械通风环境以及什么是“通风良好场所”的解释非常清晰。按照定义,一氧化碳、乙烯、甲醇、甲胺、乙烷、乙炔等在工程设计中视为比空气重的物质。
 

2.《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规定了检(探)测点的确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检(探)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该标准3.0.1、3.0.2、3.0.4为黑体字条款,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具体如下:

 

 




 
3、《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规定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点和报警值的确定,以及检测报警仪的选型、安装、管理、维护等的要求和方法。
 
设置场所:主要指可能释放高毒、剧毒气体的工作场所,或可能大量释放或易于聚集其他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
 
有毒气体种类:列出了56种有毒气体,范围大于GB50493-2009(其中甲醇、甲苯、二甲苯、丙酮、乙醚、乙酸酯类等设有毒还是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大家争议比较多的);
 
3级报警值:预报值(1/2MAC或1/2PC-STEL或1/2超限倍数)、警报值(MAC或PC-STEL或超限倍数)、高报值(综合考虑,提示有毒气体大量释放,已达危险程度,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报警仪、探测器选用:固定式(劳动者经常活动的场所)、移动式(劳动者短时间活动的场所)、便携式(不便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的场所、临时性活动场所、事故应急场所);电化学探测器(ECD,针对无机有毒气体)、光离子化或火焰离子化探测器(PID/FID,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探测器(MOS,针对气体泄露的监测)。
 
该标准对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运行、标定、维护、计量检定、报废更新、档案等提出了管理要求。
 

4、《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12358-2006规定了气体检测报警仪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识等,适用于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检测报警仪的生产和使用场所。